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委托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海外部分汉语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18年9月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3.一学年研修生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4.一学期研修生
2018年9月、2019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三、办理流程
2018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汉办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8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五、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提供咨询、推荐、招生等服务。
六、其它
1.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2.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
电子信箱:zhsychangxin@163.com
传真:+86-24-86574288
八、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