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要求,依照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教师、学生在校表现,经本人自愿申报,所在学院推荐,由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 11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际教育学院101室)联系。
负责人:王蕊副处长
联系人:李子
电 话:02486574238
邮 箱:570558792@qq.com
2024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拟推荐人员信息
No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专业 | 留学类别 | 拟留学期限 | 留学单位 |
1 | 顾星晨 | 男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博士后 | 6个月 |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
2 | 王思涵 | 男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联合培养硕士 | 5个月 |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
3 | 黄皓 | 男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 | 联合培养硕士 | 5个月 |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
4 | 董浩 | 男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访问学者 | 3个月 | 日本北海教育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