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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17名研究生被录取为2014年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作者: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1445

     
    根据国家汉办组织的2014年赴韩国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要求,国际交流合作处于2013年10月组织了教师志愿者报名和推荐工作,经初选,推荐了30名研究生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统一考试。
    经国家汉办考核和遴选,全国共计232名学生通过考试被录取为赴韩国中小学志愿者,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五十余所国内重点院校。我校共计17名研究生通过考试,被录取为赴韩汉语教师志愿者(名单附后)。
    根据国家汉办相关文件,志愿者在赴韩承担汉语教学期间,国家汉办将为志愿者提供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往返国际旅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韩方提供部分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
    志愿者期满回国后,将根据教学厅【201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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