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类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拟推荐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11-07 浏览次数:755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要求,依照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教师、学生在校表现,经本人自愿申报,所在学院推荐,由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 11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际教育学院101室)联系。

负责人:王蕊副处长

联系人:李子

电  话:02486574238

邮  箱:570558792@qq.com

2024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拟推荐人员信息

No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留学类别

拟留学期限

留学单位

1

顾星晨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学

博士后

6个月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2

王思涵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学

联合培养硕士

5个月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3

黄皓

美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

联合培养硕士

5个月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4

董浩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学

访问学者

3个月

日本北海教育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11月7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