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文件相关要求,依照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教师、学生在校表现,经本人自愿申报,所在学院推荐,由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 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际教育学院101室)联系。
负责人:王新处长
联系人: 李子
电 话:02486574238
邮 箱: 570558792@qq.com
2026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拟推荐人员信息
No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专业 | 留学类别 | 拟留学期限 | 留学单位 |
1 | 尹明玉 | 女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绘画 | 博士后 | 6个月 |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
2 | 何宇琪 | 女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艺术学 | 联合培养硕士 | 5个月 |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
3 | 刘儒翰 | 男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艺术学 | 联合培养硕士 | 5个月 | 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 |
4 | 金亮 | 男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绘画 | 访问学者 | 3个月 | 日本北海教育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1月11日